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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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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向东

November 16

常帅──4

另外一件有时令我不平静的事其实才是我要讲述的这个故事的主题。这是一个关于网络时代的奇异的修炼和飘渺江湖的故事。故事的开头多少有些老套──是的,你可能已经猜到了,在某年某月的某一天,当我正看着QQ上的众多美女头像望洋兴叹时,突然有一个大胡子头像弹了出来,上面写着:“小兄弟,我看你长相俊美,骨格清奇,想传你一套神功,以后拯救世界和平的重任就交给你了。”我当时一看到“长相俊美”四个字欣喜若狂、喜极而泣,想都没想就进入了他给出的一个链接。从那一刻起,我接触到了一个奇妙的全新的世界。
在那个世界里,有着太多超越人类想像的事物和经历;在那个世界里,我拥有了常人难以想像的能力。但是,在我准备深入这个世界更深更神秘的第二层时,却被告知,以后再也不能进入这个世界,除非接到召唤。
于是,我告别了那个世界,但是有时还是会回忆起那片神秘的宇宙,感觉就像一个梦一般不可捉摸,却又无比的清晰。
终于,在我离开那个世界5年后的一天,我打开电脑,看到桌面的右下角多了一行小字:“雁字回时,月满西楼。”
那一刻,我回望宿舍,屋里仍然堆满了垃圾和臭袜子,老刀仍然在电脑前看激动人心的“日本大片”。
一切如常。
但我却知道,至少对我,世界已经不同了。
真正的故事就从这里开始。为了方便,下面我将采用第三人称。我保证,这将是一个你从来没有听到过,甚至连梦都没有梦到过的故事。
Enjoy!
November 09

常帅──3


只是,在这份宁静中,还是有些淡淡的忧伤常来侵袭:有两件事,像春天的飞絮萦绕在心中,飘移不定却又挥之不去,每每在夜深人静时令我辗转反侧。

第一件事和我的第二个人生理想有关。这个理想是:可以有个女孩儿在我身边,和我一起走遍城市的每条大街小巷,找一家最温馨浪漫的咖啡屋或是最高雅华贵的西餐厅,然后──蹲在它外面开心地啃烤红薯或糖葫芦。

在人生的二十多年里,我始终坚信,无论容貌如何,我都有追求爱情的权利,就像舍友老刀所说的那样:“牛粪自有鲜花插,野百合也有春天。”老刀随口说出的这句话成了我坚定的人生信仰,只是,很遗憾的是,至今没有女孩认同这个信仰。曾经有一个女生对我说:你的天空是灰色的,因为没有爱情。我说:请你给它颜色。她叹了口气,说:你的长相注定了你是个色盲,不会看到颜色的。

于是,我只有继续等待,等待真正属于我的那朵鲜花和那个春季。日月穿梭,花开花落,从大学到硕士,从硕士到博士,眼看身边的兄弟们不但美人在怀,而且都已经开始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全面建设大康家庭了,只剩我形单影只,独自挣扎在爱情的贫困线上,睁大一双被评为“色盲”的眼睛,凝望着一成不变的“灰色”天空。

终于,在读博士的第二年,我爱上了一个同门的师妹。她和我一样,喜欢文字和诗。在年终晚会上,她朗诵了席慕容的一首诗,那清澈又略带忧伤的眼神在一瞬间点燃了我的心。从那一刻起,她的一颦一笑都深深地印在了我心底。终于,在“情圣”老刀的鼓动下,我给她写了封情真意切的信倾诉衷肠,信末引了一首我最喜欢的席慕容的诗《莲的心事》──

..是一朵盛开的夏荷

多希望

你能看见..现在的我

..

风霜还不曾来侵蚀
秋雨也未滴落

青涩的季节已离我远去

我已亭亭..不忧..亦不惧

..

现在..正是

我最美丽的时刻

重门却已深锁

在芬芳的笑靥之后

谁人能知我莲的心事

..

无缘的你啊

不是来的太早..就是

太迟

很快我就收到了回信,带着清香的信纸,娟秀的笔迹:你来得既不太早也不太迟。你根本就不该来,流氓!

这是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失恋。从那以后,我只能把对爱情的憧憬深深地埋在心里,再不敢轻易触及。只是,有些深夜,当月光透过窗帘,在宿舍墙上留下斑驳的光影,在老刀雷鸣般的鼾声里,我的心还是会隐隐作痛。老刀的师弟小刀告诉我:这就是孤独。长得和我差不多猥琐的小刀自称是个文学青年,因为仰慕老刀“乱花丛中过,片片俱沾身”的情圣神功而做了老刀的小弟,从此功力大涨,流连花丛不知归路。他在一次醉酒之后对我说,我注定孤独,不是因为长相,而是因为性格:“说,有一群色狼在YY,这时候过来一个美女,所有的色狼都抬起头看美女,只有一匹色狼还在闭目YY。这就是孤独……”

我知道,小刀说的对,我就是这样一匹与众不同的色狼,只是目前还没有人欣赏我的与众不同。所以,爱情这件事成为在我心中一个解不开的结,表面上再无波澜,而在内心里却常常隐隐泛起涟漪。
November 04

常帅─2

后来,几经辗转,我终于能像同龄的孩子一样进入小学,但我的座位永远与其它的学生相隔很远。这种情况直到高中才得到好转,老师说大家都是成人了,应该能经受得住各种考验,于是我终于坐到了我亲爱的同学们中间。再后来,我进了大学,我不由自主地爱上了这个地方,因为我发现大家虽然都用“敬畏”的目光看着我并敬而远之,但却已经很少有人晕倒了。我同宿舍的哥们儿老刀后来告诉我,这还是他的功劳,因为他推荐同学们把史上最可怕的恐怖片每人看十遍之后再看我。我不知道他是不是在跟我开玩笑,但有一阵子半夜里的确常传来阵阵尖叫。

当然,我在学校里也曾经辉煌过,因为我一直是学校话剧团的当家名角。那时候,学校排演童话剧“小红帽”,辅导老师想也不想就指定我演狼外婆,而且说这是众望所归,舍我其谁。我说我不会演,他说:“你根本不用演,往那一站就是活脱脱的狼外婆。”就这样,我不知连续多少年演出了多少场,辅导老师和小红帽换了一批又一批,只有我的狼外婆站在巅峰、唯我独尊,再无可超越之人。

因为对我的长相彻底绝望,父母决定培养我做个有用的人才。他们想尽各种办法培养我,连吃肉都一定要吃头和翅膀,前者预示着出人头地,后者意味着飞黄腾达。从小到大,我不知吃了多少鸡翅膀、鸭翅膀、鹅翅膀,和猪头、羊头、鸡头、鸭头,结果不知是不是真有了灵验,在长得越来越像被我吃掉的这些动物的同时,我的学习成绩竟出奇地好,从小学、中学到大学,一直都名列前茅,直到现在,我成了国内最顶尖的大学的计算机专业的博士生。

读博士的生活看似风光,其实有苦自家知:既要像民工一样加班做项目,又要为了毕业不停地做实验写论文,据说读博士和坐监狱最大的区别在于监狱管饭而读博发的钱不够吃饭,又据说读博士和做小姐最大的区别在于小姐“每个月都有那么几天”而博士生每天都要熬夜加班受尽摧残,……也许是我的相貌为我带来了超强的心理承受能力,在习惯了螺丝钉一样忙忙碌碌,接受了偶尔有师兄师姐抑郁跳楼之后,我竟然喜欢上了这个地方和这种生活,设计算法、调试程序、撰写论文,偶尔在北京的大街小巷走走……简单的生活带来了简单的平静,就像我所一直期望的那样。

我常说,一生只有两个理想,其中第一个就是背着个大大的包走走停停,看天上云卷云舒,人间花开花落。包里装满了火腿肠和书,前者是物质食粮,后者是精神食粮,都是我最喜欢的东西。在读博士做研究的日子里,虽然没有完全实现这个理想,却也部分地得到了这种不问世事般的平静和安宁。

October 28

编故事玩(常帅──1)

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艺术源于生活,如果你在故事里看到自己的影子,或找到自己说过的话,请保持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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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帅

序章(1)


我叫常帅,非常的常,长得帅的帅。我有个双胞胎弟弟叫常师,我的笔划比他少,所以我是哥哥。老爸总以此为据说明他们当初起名的艺术如何之高,但据爷爷说,本来他给弟弟起了另一个名字,没想到爸爸给我们落户时,不小心在弟弟的名字处又写了“常帅”,因为不能涂改正在发愁时,突然灵机一动想到了这个名字。至于他给弟弟原本起的是什么名字爷爷从来没有说起过,但我和常师都猜是“常将”,因为爷爷一辈子似乎只认识中国象棋上的那几个字。

我的长相我想不需要多说,只要看到我的名字的人都能猜到。可惜,所有的人都会猜反。

据说我出生时就直接吓晕了医生和护士,导致可怜的常师差一点因为无人接生胎死腹中,关键时刻多亏一位老眼昏花的邻家奶奶及时帮忙才挽救了他幼小的生命。常师生下来后,粉雕玉琢般的可爱,从而使那位奶奶萌生了仔细看看他的挛生哥哥是怎样一个玲珑俊俏的小人儿的念头,结果一念之差,使得老人家心脏病突发,从此再没醒来──可见好奇心实在害人不浅。

出生以后的很长时间,我都被裹得严严实实。后来长大了,有时不得不出门,也要戴一个只露眼睛和嘴巴、鼻子的面罩,倒是颇有几分小佐罗的风范。为了维护这一形象,我也行侠仗义过几回,没想到比真正的佐罗还要威风,因为我根本无须骑马仗剑,只要把面罩一掀,欺负小妹妹的小男孩们就会望风逃窜。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同时逃窜的也有被我拯救的小妹妹们。

在我六岁那年,我迎来了人生的一大转折:父母终于找到了一家愿意给我做整容手术的医院。在一年多的时间里,我经过了大大小小十几次的手术,终于浴火重生,走出了医院。出院的原因有两个:一是医院觉得继续手术也很难再有效果;二是医院已经失去了最优秀的医生──那位慈祥的大叔在最后一次揭开纱布时突然大叫着从所在的十楼病房的窗户跳了下去。虽然关于我手术后究竟是否变得更丑了一直存在争论,虽然我走到哪里还是能够吓倒一批人,但从那天起,我终于可以不用带面罩见人了。


(未完待续)
December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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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www.wzlib.cn/wzdsb/sc/200801/t20080131_49776.htm

策杖只因图雪耻,横戈原不为封侯

作者:牛建波   2007-12-19


    公元1644年 ,是中国传统六十年一甲子轮回计年习惯的甲申年。这一年也是大明王朝的崇祯十七年,清朝的顺治元年。
    三百年后同是甲申的1944年,后来成为中国文坛泰斗的史学家郭沫若发表了著名的历史评论文章《甲申三百年祭》。1644年的甲申之年,更多因素上是因为三百年后的这篇文章而闻名。
    二百七十六年的大明王朝顷刻土崩瓦解,辉煌的宫殿与壮丽的山河成为身后云烟。
明朝并不缺少忠臣,也不缺少治国的良臣与御敌的良将,但崇祯的凶暴与多疑、懈愎让这些忠臣良将一个个成为刀下之鬼,而幸存的人只能选择闭口不言。他本来是有机会的,本来他完全有可能成为大明的中兴之王,但他失去了——这看来偶然,却又必然。
    只是那些被枉杀的、曾经与他一起抱有中兴大明而刨肝沥胆的忠贞义士的在天之灵,会在1644年的甲申,作何感想?
    二
边中送别
五载离家别路悠,
送君寒浸宝刀头。
欲知肺腑同生死,
何用安危任去留。
策杖只因图雪耻,
横戈原不为封侯。
故园亲侣如相问,
愧我边尘尚未收。
    这首诗是故明蓟辽督师兼兵部尚书袁崇焕的遗作。袁崇焕,字元素,号耀如(一号自如),广东东莞人。《明史》上说他:“为人慷慨有胆略,好谈兵。遇老校退卒,辄与论塞上事,晓其厄塞情形,以边才自许。”
    “策杖只因图雪耻,横戈原不为封侯。”对比中国历来的立功封侯之志,袁崇焕这首《边中送别》中的心声吐露可谓是响当当的豪言壮语。在天启六年(1626)的宁远城之上,儒生袁崇焕或许正抱着这样的豪情率领孤军与后金铁骑血战,我相信他其时已将生死置之度外,心中所激荡的唯有战死沙场的决心。他恐怕不会想到自己会在未来的数年之内成为大明帝国屹立关外不破的长城,也更不会想到中国历史会因为他的存在而增添无法名状的最深的痛!
   三
    由于受传统文化与传统军事思想的影响,中国历史上更推崇“谈笑间,强虏灰飞烟灭”的儒将。儒将难得,有儒将出现,那是国之幸事,袁崇焕是一个儒将,同时也是一个猛将。
    且不说他在宁远城上指挥气定神闲,单单说他在辽东全面溃退之际单骑出关考察地形,就足以说明这个人身上的胆气。当然,这份胆量在败亡的危难之际让他在朝堂内外的声名鹊起,同时也让他在短时间内官位连升。没有这个举动,他不会站在宁远的城楼之上。没有这份胆量,他也不敢在辽东指挥官高弟下令全军撤退时毅然抗命孤军扼守宁远。
    袁崇焕是儒将也是一员悍将,虽然从各方面看来他很有可能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但这个人有着与生俱来的强悍——清人称他为袁蛮子。如果说宁远之战多少有些被夸大和歪曲的话,那么之后的宁锦大战则是一场真正的血战,随后入援京师在北京城门外的战斗更是肉搏战,袁崇焕性格中的强悍直接反映在了这几场战斗中。清朝八旗铁骑无敌天下,也只有他有能力与对方硬碰硬过招而不落下风。
    袁崇焕有知人用人之能。他手下有几员猛将:满桂、祖大寿与赵率教。满桂与祖大寿不说,赵率教却曾是熊廷弼手下的逃跑将军,但在袁崇焕的手下却成了猛将,最终战死在宁锦血战之中。同时,袁崇焕还是个精明的政客,虽然从政治倾向上讲靠近东林党人,但他却能在东林党与阉党之间左右逢源,并且与监军的太监能保持不错的关系,可见这人绝不缺少世故与心机。
    应该说袁崇焕其时简直成了一时的中流砥柱,在任何人看来他完全有可能挽狂澜于即倒——最起码崇祯是这样认为的。事实上以他的才干,如果与大明巨大的人力物力加在一起,是极有可能做到这一点的。
    袁崇焕此时也一定是想以天下兴亡为己任。因为这个原因,他觉得有必要让皇帝安心,让大明安心。所以他轻率地提出了五年复辽的大话,这为他的被杀埋下了一个伏笔。
    这种责任感迫使袁崇焕可以逐渐模糊了他心中的那份世故与狡黠,于是他杀了明朝皮岛的总兵毛文龙,这个做法后来被史学家认为是错误的。因为毛文龙纵有千般不是,也不应该由袁崇焕来杀。同时,由于杀了毛文龙,造成了尚可喜、孔有德与耿精忠的投清,这三个人后来成了清朝夺取中原的最大功臣——当然,在汉人看来可能是最大的汉奸。
    杀毛文龙是袁崇焕后来被杀的第二个伏笔。
    在皇帝看来,最大的威胁可能不是来自于异族的入侵,而是功劳过大或者权力过大的臣子。在这个原则下面,再中流的砥柱也是要杀的。袁崇焕杀毛文龙触及了崇祯的软肋,虽然崇祯当时不吭气,但心中是记上了。
    袁崇焕的错误还在于他居然逼崇祯动用自己的私房钱为军队发军饷。崇祯皇帝的心胸绝对不会如唐宗宋祖那样开明。但他迫切地想做那个大明中兴之主的愿望又强迫他将这些不满与愤怒压在心底。有这样的因素,即使袁崇焕五年真正能平了辽,也未必能得善终。
    而袁崇焕终究五年没有复辽,而大清的军队居然打到了北京城下,崇祯的忍耐终于到了极限。这位皇帝此时心中一定充满了怨毒,这种怨毒是他对袁崇焕一味长期忍让的喷发。从他杀大臣的手段来看,袁崇焕让他所付出的坚忍肯定是一种无法忍受的痛苦,所以当幻想破灭(在他看来)的时候,杀掉袁崇焕,并且让他史无先例地屈辱地死去才能发泄他心中的怨毒,这种发泄,甚至会让他不顾大明的前途。
    凌迟是中国古代酷刑中最残忍的一种刑罚。而凌迟的目的除了让受刑者承受痛苦之外,更大程度上恐怕是为了给围观者以强烈的心灵上震憾。
    袁崇焕被处的就是这种刑罚。崇祯杀袁崇焕有一个原因是因为当年皇太极用了反间计。
    “大明国里一亡命之徒”,这是程本直对袁崇焕的评价。亡命徒是没有家庭幸福的,日日夜夜不得平安。虽官居高位,过的却是亡命徒生涯,为国为家而亡命。这已经是一生的悲剧,而最终受刑惨死,更将这一个人的悲剧变成整个民族、整个国家永不泯灭的创伤。
   四
    有人将袁崇焕列为中国历史上的第一冤案,那是因为他相比起岳飞以及大家很熟知的六月飞雪的窦娥来说,显得更冤。岳飞之冤不但宋高宗与秦桧知道,时人与世人都知道。所以宋高宗只能在风波亭秘密杀死岳飞父子。窦娥被冤杀,连老天都知道用六月飞雪这种奇异的天象来表达自己的愤怒。袁崇焕的被杀,天下人(至少是北京人)都认为他该杀,连明辨忠奸的老天居然也没半点表示,由此看来,袁崇焕比岳飞与窦娥冤得多。
    明末清初文史大家张岱所著的明史著作《石匮书》中曾记载了袁崇焕伏刑的惨情,令人毛骨悚然。但更令人发指的是当时北京百姓都相信袁崇焕通敌,恨之入骨:“ 刽子手割一块肉,百姓付钱,取之生食。顷间肉已沽清。再开膛出五脏,截寸而沽。百姓买得,和烧酒生吞,血流齿颊。”
    有一种传说是,从受刑犯人的身上割下来的肉可以配制疮疥药。所以,刽子手将凌迟犯人身上割下来的肉出售换钱的现象自古就有。但北京城百姓的这种举动显然不是为了那些在今天看来是属于迷信的目的。他们是发自内心地痛恨袁崇焕。
    这种恨,甚至甚于中国历来不共戴天的杀父之仇,夺妻之恨。他们的恨是从何而来的呢?是因为忠君爱国吗?是因为痛恨汉奸吗?
    事实恐怕不是这样的。皇太极的反间计里的一个步骤是这样的,当清军围攻北京的同时,在北京城外大肆的掠夺,并且扬言是袁崇焕将清兵引来的,而北京居民的产业恰恰大多都在京郊。还有的就是,明朝虽然奉行的是天子御敌于国门的政策,但真正北京城遇到的威胁大约只有于谦的那一次。其余的数百年间,天子脚下,王化之地,从任何一个角度上讲都应该是最安全的地方,而清兵居然打到家门口,让这些本来应该安居乐业的良民居然受到了刀兵之苦,袁崇焕简直罪不容诛。
    十四年后,当李自成大军兵临城下时,当年生吞袁崇焕的这些百姓,打开了城门迎接李自成入城,这姑且可以认为是因为“闯王来了不纳粮”,但仅仅几个月后,他们又同样打开了城门迎接了清兵——当然,他们也是率先留起辫子,成为大清皇帝圣容庇护下的最早的顺民。
    此时,他们恐怕早已忘记了当年是曾经怀着怎样的愤恨去对待一个在他们看来通敌卖国的人。而且还极有可能会在酒足饭饱之后,口沫横飞地讲述当年刑场之上的精彩以及袁崇焕的该死。   
    他的确该死。袁祟焕的悲哀就在于他爱他的大明王朝,爱大明王朝的人民,而他的人民,他的大明王朝,却根本不爱他。不但不爱他,还要生吞他的血肉……所以,当他手下的将领买通狱卒给他送去用以减少受刑痛苦的鸦片时,他断然拒绝了。哀莫大于心死。肉体上的痛苦,永远也无法超越心灵上的剧痛。     
    这个悲剧并没有终结。袁崇焕的冤案等到了一百多年后,才由他曾经拼死抵抗过的敌人——大清帝国的皇帝乾隆下诏正式为之平反。这是悲剧上之绝妙的讽刺。
    袁崇焕下狱之后,朝中奸佞之臣纷纷下书要求处死袁崇焕,而为袁崇焕请命的人则寥寥无几。其中有必要提及程本直,因为提及程本直,才多少会让人觉得在1630年的北京或者是大明王朝中有一丝正义,也多少能给我们带来一丝安慰。   
    程本直,一介布衣,因仰慕袁崇焕而投身军中效力。袁崇焕下狱后,他多方奔走为袁崇焕请命,代死不成后宁愿与袁崇焕同死。他遗志与袁崇焕同葬,希望在墓碑上写上:
    一对痴心人,两条泼胆汉
    袁崇焕死后,他一手建立起来的关宁锦防线仍然存在了十四年,十四年之中,清军始终无法突破这道防线。如果不是吴三桂投清,山海关的屏障作用可能会持续更长时间。
    1644年的甲申,吊死煤山的崇祯不知道有没有想起过袁崇焕,我想他应该是没有想起的,因为他如果能想起,当年就不会那样做了。
    大清是想起了的,因为大清编写的《明史》中是这样记载的:自崇焕死,边事益无人,明亡征决矣。
    1630年死去的袁崇焕,为1644年甲申上演的活剧做了一次悲壮的垫场。他的死,不仅仅是一个王朝的悲剧,也不仅仅是一个民族的悲剧,更大程度上是人性的悲剧。这场悲剧的思考是:所谓的正义、人性以及生命存在的意义,在历史面前都得让人重新定义。
    不可否认,英雄推动了历史,但他们却无法改变历史。而站在历史血河里,这些英雄的铁骨却更让我们侧目。袁崇焕就是这样的一个英雄。他是真实而充满了悲壮色彩的。
    希望这样的悲剧不要再发生,但仅有希望够吗?
——《历史学家茶座》 第九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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